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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
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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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0年3月5日,靖江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市民对靖江市某超市大白菜趁“疫”涨价的举报,立即对该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超市当日蔬菜区大白菜标示的价格为3.68元/斤(条码为),但当日销售的4笔大白菜实际售价为5.98元/斤,比标价签超出.3元/斤,合计销售15.0斤,多收价款34.96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靖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4.96元;.罚款元。
案例0年3月30日,海陵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海陵区某农贸市场附近有人高价出售猪肉,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经营的“兴化土猪肉”摊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待售商品未见价格标签或价目表。后经核实,当事人所售猪肉单价为30元/斤,而附近市场内的普通猪肉销售价格为18元/斤。调查显示,3月9日,当事人销售的猪肉进销差价率为39.78%,3月30日,当事人以30元/斤的价格销售猪肉共计34单,销售金额共计元,进销差价率为17.7%。当事人3月30日销售猪肉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3月9日销售猪肉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处罚款元;.对当事人哄抬物价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
案例30年4月3日下午,有市民反映兴化某生鲜超市的商品促销存在问题。兴化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查,兴化市自4月日出现1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以来,全市民生类商品销量出现较快的增长,该超市为迅速清理商品库存,提高经营额和利润,对“蒙牛精选牧场高钙奶、特仑苏纯牛奶”等13类商品进行促销活动,促销商品标称了“原价”和“非活动价”,但在该促销活动前七日未查见以“原价”、“非活动价”成交的记录。
当事人虚假促销行为涉嫌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相关条款,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40年3月1日,泰兴市市场监管医院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门诊楼三楼试剂准备区室内有一台设备编号为LABBX的澳柯玛冷藏冰箱,设备显示信息为:警报中!-6.3℃、设备设定温度为:-60℃。冰箱内存放有新型冠状病毒-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3人份/盒)10盒和诊断新型冠状病毒-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50人份/盒)6盒,两款检测试剂盒的贮存要求均为:在-0±5℃避光贮存。
当事人未按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泰兴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例5近期,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外地线索移送函,根据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No:1G号检验报告载明:经抽样检验,江苏某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舒适型三层立体防护口罩的过滤效率、防护效果项目不符合GB/T-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对检测结果不认可,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机构检测,产品技术参数仍达不到相关标准。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口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姜堰市场监管局随即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经营者们更应严格履行法定责任
切实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
对涉疫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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